编者按:11月16日,山东县域创新发展论坛暨山东县域经济研究会成立30周年年会在齐河县召开。山东大学副校长胡金焱教授作题为《关于普惠金融的几点思考》的主旨报告。
《农村大众报》(2017年12月8日 B1版 论丛)
关于普惠金融的几点思考
文 / 胡金焱
第一,普惠金融不是扶贫金融、福利金融,也不是慈善金融。普惠金融是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其中,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是其重点服务对象。
第二,普惠金融更不是高利贷金融。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普遍存在着从体制内金融机构“融资难”的问题,这便导致以高利贷为特征的体制外金融应运而生。于是,一个悖论产生了: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需要“机会均等”的金融支持,他们最需要“优惠”的贷款利率,却“融资贵”!这与普惠金融的美好期望背道而驰。
第三,发展普惠金融,要以体制内金融为主力军,体制外金融只能作为生力军。发展普惠金融,不能错误地以为是发展体制外金融或者民间金融、草根金融。体制内金融的规模优势和较强风控能力,决定了其是普惠金融供给的主力军,体制外金融只能是生力军,成为多层次、广覆盖、有竞争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四,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依靠互联网技术和数字科技降低成本,控制风险。通过互联网技术,借助计算机的信息处理、数据通信、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一系列相关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有效解决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降低交易成本和金融服务门槛,从而能够扩大金融服务的范围和覆盖面。同时,通过数字金融可以实现传统金融不能实现的数据共享化、审批便捷化、贷款小额、分散化等,还可以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构建起基于数据的风险控制体系。
(作者系山东大学副校长)
http://www.ncdzb.com/epaper/data/20171208/20171208_3.pdf